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报考者的相关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报考者相关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3月26日,有年限要求的按足年足月累计。
4、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中未规定全日制普通院校的,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所规定的学历均包括该学历及其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
6、招聘范围为龙岩市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①2013年3月26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②籍贯属龙岩市辖区内的毕业生;③龙岩市辖区内生源的毕业生。招聘范围为另有要求,其确认报考者条件按以上原则类推。
7、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者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现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不含2013年正常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和本县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