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
1考 试
◆考试科目
实行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七科,其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分别实行合堂分卷。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其余科目为闭卷考试。
◆考试安排
黔江区、涪陵区、南川区、綦江区、丰都县等5个实施初中毕业生英语听力智能考试试点区县,其英语听力智能考试时间定为:5月23、24、25日。(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计分办法
普通高中招生升学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英语听力3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思想品德、历史各50分,文化考试总分700分;
中招体育考试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重庆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函〔2018〕6号)执行,以50分计入升学总分。
学生毕业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即各科成绩达到学业水平考试试题分值的60%及以上为及格,70%及以上为良,80%及以上为优秀。
2考 查
考查部分主要指音乐、美术、实验操作和学校开设的地方课、选修课、活动课等,由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提出考查方案,学校实施。各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
2018年初中毕业生的生物、地理学业水平成绩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2017年组织的结业考试(以后均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以等级呈现,作为学生毕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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