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09年中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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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自:佛山教育信息港 2009-1-23 19:3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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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0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方案
2009年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即将全面启动,经过广泛调研,市教育局制定并发布了《佛山市200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200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方案体现了政策的相对延续,对2008年方案作了适当调整,突出公平、公正,更加有利于促进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优质均衡发展。调整的事项如下: 一、2009年继续保持20所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佛山一中设置为提前批,其余19所区属普通高中设置为第一批。 二、体育科考试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范围。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要求,2009年我市体育科成绩以满分为50分计入中考总分;身体残疾的考生可以申请体育科免考,获准免考的按满分的80%计算得分,即以40分计入中考总分。 三、继续实行免试入学制度,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直接升入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就读。初中阶段被市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降10分录取。 四、2009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仍然采用2008年的做法,即在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招生学校在控制分数线以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通过降分投档的途径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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