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非海南省户籍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承诺书
本人及父母已充分了解海南省2012年的中招政策、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和海南省高考报考政策。
本人户籍不在海南省,由于 的原因,申请继续在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并就以下事项做出承诺:
一、参加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录取到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后,严格遵守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
二、普通高中毕业时,如不符合海南省高考报考规定,则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不向海南省提出高考要求。
承诺人签名:
家长签名:
二○一二年 月 日
注:1.非本省户籍的“三侨生”、港澳台籍学生和外国籍学生不须填写此承诺书,其高考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
2.本承诺书一式四份,省中招办、市县(单位)中招办、初中毕业学校和考生档案袋各留存一份(保存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