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长沙市初中毕业生 升学体育考试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高新区社会发展局,省、市直学校,子弟学校,民办中学: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培养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自觉性,增强意志品质、身体素质和体育技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要求,我市2009年继续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组成200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彭 新
副组长:王建华 莫岳平
成 员:缪雅琴 熊建忠 秦永平 王本蛟 周立德
二、实施办法
1、考试组织
平时体育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统一体育考试,省、市直属学校,市内五区和高新区所属学校、子弟学校和民办中学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四县(市)所属学校由县(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成绩结构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共50分,其中平时体育考试成绩14分,统一体育考试成绩36分,作为升学录取成绩。
3、评分标准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评分标准,制定2009年长沙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的成绩评分标准。
4、考试项目
(1)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2)掷实心球(2公斤)
(3)立定跳远
5、考试时间:2009年4月23日—30日(暂定)
6、考试地点:麓山国际实验学校、田家炳实验中学(东校)
四、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成立工作机构,安排工作人员,认真严密组织好本校体育考试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按时组织学生参加考试。要加强安全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2、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人员由市教育局抽调安排,并组织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操作培训和纪律教育。
3、加强考场管理,考点将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4、严明考试纪律,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纪违规者将严肃处理。
5、学生考试项目顺序为:立定跳远、掷实心球、1000米(男)和800米(女)跑。每名考生在半天时间内完成考试。考生一律凭学生手册及本人IC卡经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
6、因丧失运动能力免考和其他原因缓考的学生,学校要造具名册及相关的材料,于4月10日前交市教育局学生工作处。初中毕业生的平时体育考试成绩,请各学校汇总后于4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处。
7、外地回长生及因故缓考学生,定于6月18日上午8时在田家炳实验中学(东校)进行。
8、四县(市)教育局必须组织初三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并根据本方案制订本县(市)的工作方案,于2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附:
1、2009年长沙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2、长沙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测试方法
3、长沙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平时成绩表
4、长沙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免考(缓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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