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直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学校:
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今年市直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市直中小学要按要求做好在校学生的体检工作,每年一次。春季安排小学生体检,秋季安排中学生体检。具体工作由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负责。
二、学校要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做好学生体检相关工作。要有专人分管学生体检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安全。
三、学校要按照体检时间安排,准备体检场所,安排相关教师组织学生按时有序进场,配合体检单位做好学生体检工作。
四、学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学生健康体检费用由学校
在公用经费中支出,不再另外收费。
附件:春季小学体检时间安排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附件:
春季小学体检时间安排
学 校
时 间
淮师一附小(健康路校区)
4月10—11日(周二至周三)
外国语实验小学
4月12—13日(周四至周五)
淮师一附小
4月16—18日(周一至周三)
实验小学(长征校区)
4月19—20日(周四至周五)
实验小学
4月23—26日(周一至周四)
淮安小学
4月27日 (周五)
工业园区实验学校
5月3日 (周四)
备注:
1、体检项目:《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中“必须检查的项目”,即:
⑴、问诊:即往病史、近期有何不适症状;
⑵、内科检查:心、肺、肝、脾;
⑶、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
⑷、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
⑸、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⑹、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
⑺、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
2、收费按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标准,各年级均为10元/学生。
3、市直各学校安排一名校医参加学生体检工作。如不能参加学生体检工作的请提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