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教育部门获悉,《扬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正式出炉。从方案中透露出,延续数年的我市中考体育方案将有大调整:尽管中考体育在中考总分的分值仍保持不变为30分,但明年中考体育的考试项目以及项目的评分比重都发生较大变化。
调整一:学习过程分值减少,体锻效果分值增加
新公布的《方案》规定,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计入学生升学总分,实行学习过程评价(学习管理)和体锻效果评价(身体素质)成绩合分的办法,即:学习过程评价占考试总分的40%计12分,体锻效果评价占考试总分值的60%计18分。
市教育部门的同志介绍,以往我市体育中考实行的做法是,中考体育考试总分值都是30分,实行的是学生平时学习和参加体育锻炼的成绩计入中考体育考试总分的办法,即平时学习锻炼的成绩占考试总分的70%计21分,现场考试成绩占考试总分的30%计9分。
两相对照,新方案中对于学习过程的分值减少了,而50米跑、立定跳远等体锻效果的评分分值增加了1倍。
调整二:首次增加立定跳远及坐位体前屈
过去的体育中考,我市考生在参加现场考试时,只参加三个项目:50米跑、1分钟跳绳、投掷实心球。
而根据新公布的方案,体育中考的现场考试项目在过去的基础上,首次新增加了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两个项目。不同的是,除了50米必测外,考生可在立定跳远、实心球两个项目中二选一,可在坐位体前屈、1分钟跳绳两个项目中二选一。
相关照顾政策
凡身体有残疾、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在身体状况许可、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积极参加平时的体育锻炼,经批准,学习过程评价分值以满分计算。
1.免试:(1)残疾考生(指身残、侏儒症等)可申请体锻效果评价考试的免试,经批准后按满分计入升学成绩。考生须填写免试申请表,提供市级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患重大疾病的考生(指患有癌症、白血病、痴呆、脑瘫、严重的心脏病、心血管疾病、脑部施行过开颅手术、除手脚指以外肢体骨折在三个月以内的)可申请体锻效果评价考试的免试,经批准后按每个考试项目各减1分的办法计入考生升学成绩。
2.减试:考生因身体原因申请体锻效果评价考试减试项目的,计算分值为:12+(18+参考项目得分)/2。考生须填写减试申请表、提供市(县)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3.缓试:因身体等原因申请缓试体锻效果评价项目考试的考生,均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办理免试的同时一并办理书面批准手续,未经批准一律无效。
(扬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