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及送考教师须知
一、班主任老师在考前做好宣传、报名、选项、送考等项工作,选派认真负责的学生干部作为学生监督员。学生监督员必须佩戴考务人员发给的监督员标志入场,轮流站在记录员或丈量员旁边的安全区域,负责核实成绩丈量与成绩填写的准确性、一致性。记录员发生笔误需要更正成绩时必须加盖成绩更正章,需有学生监督员签名认可,否则涂写或更正的成绩无效。如学生监督员或考生发现他人有弄虚作假或考务人员徇私舞弊的行为,应及时向纪检组(举报站)人员举报。
二、考生必须在教师的带领下,携带体育考试准考证提前三十分钟进入考点,任何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三、考生应做好准备工作,穿球鞋、运动服或便于体育考试的服装,提前二十分钟到检录处点名,临时抽签决定考试顺序,必须佩戴检录员发给的小号码布,点名三次未到者不得参加考试。做好考前的准备活动,防止运动损伤。
四、因病、残需免试、缓试的考生必须在考前填写免、缓试申请表,并按照《病残学生免、缓试申请办法及处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手续,手续齐全后申请有效。免试计分办法执行市有关规定。
五、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随意离开考查地点,站在规定的区域内不得乱走动,防止发生伤害事故。考试结束由检录员宣布完三项考试决定成绩后带出考场。如有疑问立即向检录员提出。
六、考生考试结束后的三十分钟左右,由带队教师到成绩公告组统一领取成绩单。如有疑问立即通过教师向纪检组反映,说明原因,等候回音。如今后发现升学成绩单中的体育成绩与当场考试成绩不符时,可带成绩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招办进行查询。
七、带队教师完成任务后应把考生及时安全地带出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