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教基〔2012〕21号
关于印发南通市2012 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普通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1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编制了《南通市2012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书目》)。现将《书目》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书目》包含《南通市2012年秋季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附件一)、《南通市2012年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目录》(附件二)和《南通市2012年秋季中小学语文英语教学录音磁带光盘目录》(附件三)。地方课程教学用书分别编入附件一和附件二两个目录。
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为必选部分。《书目》中标注“▲”的地方课程教学用书为选用部分,由各地根据教学实际选用。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每门学科每个年级只能选订1种(1本)。《书目》中全一册教材供学生一学年使用,各地应在秋季选用并征订。教师用书、挂图等仅供教师教学使用,不得为学生征订。
三、《2012年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目录》供2012学年(含春秋两学期)选用教材使用,2013年春季不再编制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如有新增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我局将下发补充目录。
四、各地要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循环使用教科书的有关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循环使用的教科书科目为:小学《科学》、《音乐》、《美术》;初中《音乐》、《美术》,以上课程教材各地中小学校需按每个年级学生数的1/3征订。初中一年级《信息技术》(上册),因修订再版,可按学生数100%征订。
五、增加英语语音光盘。从今年秋季起,在中小学语音教学录音磁带目录中增加了语音光盘,各地可根据学生实际需要选择征订磁带或光盘,每个学生限订一种。
六、规定小学《地方文化》教材在五年级选用,供五、六年级学生使用;初中《地方文化》教材在初一年级选用,初中阶段使用;初中《劳动技术》教材每个年级只选用1本。
七、根据国家教育部要求,在小学三、四、五、六年级,初中七、八年级,高中一、二年级开设《民族团结》课程。
八、我省已向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及作业本,严禁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再收取教科书及作业本费用。各地开展小学一、二年级英语实验教学所需教材及磁带(或光盘)费用按隶属关系由当地财政负担。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
十、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政府统一采购等有关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辖区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材征订的品种、版本及数量(见附表)报南通市教育局审核,经核准后,方可交当地教材发行部门征订。请各地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材征订情况表(附件四)和高中教材选用版本情况一并于6月20日前报我局基教处。
十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坚决执行不得编制本地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规定,必须根据规定从本《书目》范围以内选用教材,严禁使用本《书目》以外的其他课程教材,不得随意增减教学用书,不得随意更换其他版本。各地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必须订足订齐所有科目的教科书。各地所需培智教材,可根据新华书店提供的目录,报教育局审核后一起上报。如教育厅有新增《教学用书目录》,我局将及时印发《补充书目》。
十二、各地和学校要与教材发行部门积极配合,做好2012年秋季的教材征订工作。市教育局将利用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南通市2012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一:南通市2012年秋季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http://www.ntjy.net/UploadFiles/ntjyj/2012/5/201205281524376436.doc
附件二:南通市2012年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目录http://www.ntjy.net/UploadFiles/ntjyj/2012/5/201205281524567799.doc
附件三:南通市2012年秋季中小学语文英语教学录音磁带光盘目录http://www.ntjy.net/UploadFiles/ntjyj/2012/5/201205281525147737.doc
附件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材征订情况表http://www.ntjy.net/UploadFiles/ntjyj/2012/5/201205281525301863.doc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