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泉州中考体育考试残疾学生可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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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自:泉州晚报 2009-2-17 10:53:14 |
泉州晚报讯 (记者陈玉珍)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报名将于3月5日至8日进行,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含应、往届)须参加体育考试。不过,身体残疾或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经批准可免参加体育考试。 身体残疾或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应提交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经学校审核公示三天后,送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并报市教育局核准,可以免考。未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和市教育局核准的,成绩以0分计算。 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持学校批准证明,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可准予缓考。缓考时间一般安排在该考场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进行。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缓考者的考试时间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事故,经考场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补考一次。如确实不能补考,经主考批准并报当地县(市)教育局备案,该项目可予以缓考处理。已考项目成绩有效,缓考项目以缓考成绩为准。凡无故缺考,均以0分计算,不得补考。 各县(市、区)的借读生在借读的学校参加体育测试,往届生的体育考试由考生到户口所属县(市、区)中招办报名,集中在县(市、区)所在地统一进行考试。泉州市户籍、在本省范围内借读的考生可以在学习所在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由学习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出具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证明回原籍登记入册;泉州市户籍、在省外借读的考生必须到户口所属县(市、区)中招办报名,参加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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