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往年相比,今秋的招生方案首次明确指出,符合四个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外来娃)将被优先派进公办校,如有余额,再派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娃。
值得一提的是,没能进入公办校而到民办校就读的符合这四个条件的外来娃,同样可以免除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
今秋公办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即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三类对象,即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和外籍生以及三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子女。
报名时间分别是本市户籍以及港、澳、台、华侨、外籍孩子为8月12日、13日;非本市户籍外来娃为8月17日、18日。
“外来娃”优先派位的四个条件
居住情况
学生及其父(母)须在厦暂住。申请在岛内入学的学生父(母)须在岛内实际居住2年以上,申请在岛外入学的学生父(母)须在岛外实际居住1年以上。
务工情况
学生父(母)须在厦务工。申请在岛内入学的学生父(母)须在厦务工两年(含两年)以上;申请在岛外入学的学生父(母)须在厦务工一年(含一年)以上。
缴交保险
学生父(母)须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申请在岛内入学的学生父(母)近两个年度须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费;申请在岛外入学的学生父(母)近一个年度须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费。
政策方面
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