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〇年秋季思明区公办小学
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根据《厦门市2010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厦教综[2010]3号)要求,在确保和完成招收持有本区常住户口及居住在思明辖区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入学后,挖潜扩容,招收要求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学的部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小学就读,为了使2010年秋季思明区公办小学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按照《义务教育法》,坚持“四公开”的原则(即“学校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报名时间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组织符合条件暂住在思明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报名。
二、招生对象
在思明区暂住且在厦门合法务工满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的满六周岁的适龄子女(在2003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六周岁学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8月21至8月22日两天,逾期不予补报名。
报名地点和招生学校:将于2010年8月20日在思明区教育网(http://www.smjy.net)、有空余学位可以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以及各社区居委会公布,同时通过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
①经暂住地社区居委会盖章确认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就读思明区公办小学申请表》;
②学生本人及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③学生父(母)在思明辖区的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暂住证上须体现携带该子女);
④学生父(母)在厦门务工满一年以上(含一年)且目前仍有效的劳动合同(或务工协议,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五、招生办法
1.公布招生工作意见
2010年7月30日之前,思明区教育局在思明教育网(http://
www.smjy.net)公布思明区2010年秋季公办小学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招生工作意见。
2.公布招生计划数和报名点
区教育局在全区各公办小学完成招收持有本区常住户口及居住在思明辖区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入学后,核清各校学位的余额,2010年8月20日,公布还有空余学位可以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小学和空余学位数。同时公布各报名点。报名点全部设置在有空余学位可以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各学校。
3.组织报名
思明区教育局定于2010年8月21日和22日组织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各报名点报名。各报名点学校将实行电脑联网,避免重复报名。
4.电脑派位,确定招生结果
思明区教育局定于2010年8月25日上午9:00在思明区义务教育办公室(厦禾路137号),对报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其报名学校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并当场公布此次电脑派位结果,并在思明区教育网(http://www.smjy.net)及各社区居委会公布。
5.对剩余学位进行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