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水平怎么考
学业水平考试统考成绩实行等级制,学生考试成绩按A、B、C、D划分为四级,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及格,D为不及格。考试成绩只记载等级,不公布原始分数。
学业水平考试统考的11个科目分别是语文、英语或汉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学科,其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由自治区、兵团统一制定标准,统一命题。统考科目学一门考一门,学完即考。自治区、兵团每年1月、7月安排两次考试,每次统考全科开考,供考生随时报考。每位学生每科最多报考两次,选高分的一次计入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