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新疆中考体育与健康考试时间项目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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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2009-2-11 10:5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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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指导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7〕18号)精神,深化体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身体素质,结合我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形式 《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升学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初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组织工作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成立中考体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施本地中考体育工作。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进行。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等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同时制定严格有效的监督制约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公示制度。确保体育考试结果真实、有效。 二、考试项目 (一)女生800米、男生1000米为必测项目。 (二)学生自选测试项目: 1、从50米、立定跳远中选一项; 2、从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中选一项。 (三)学生自选考试项目要在考前一个月由学校统一上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 三、考试时间 2009年3月至5月(根据各地气候条件确定),并将各地考试的时间安排上报教育厅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四、考试评分标准 (一)参照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新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 (二)从2009年起,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成绩在原来30分的基础上提高到50分,考试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体育考试总成绩=三项考试成绩之和÷3×50%,然后再按《实施方案》中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呈现与使用换算等级,等级设置为A、B、C、D四级。 五、特殊考生的确认及申报程序 (一)残疾考生: 1、完全丧失运动能力; 2、持有地市级以上残联核发的残疾证。 (二)其他考生: 1、因病体育课休学半年以上的; 2、考前突发疾病的。 (三)申报程序: 1、家长书面申请; 2、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残联核发的残疾证); 3、学校审核(校长签字); 4、填写特殊考生登记表(各地自制); 5、上报考试领导小组。 (四)特殊考生的等级认定标准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自定。 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体育考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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