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01
Mi级
漳州市教育局文件
漳教中〔2012〕4号
关于确认芗城浦林中学等10所初中学校为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中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的通知》(闽教综〔2009〕54号)精神,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申报,经我局组织人员按照《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进行评估验收,现确认芗城浦林中学等10所初中学校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县(市、区)教育局继续做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力度,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附件:芗城浦林中学等10所初中“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名单
漳州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
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1月9日印发
附件
芗城浦林中学等10所初中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名单
芗城(3所)
芗城浦林中学、芗城竹林文武学校、漳州光华学校
龙海(2所)
龙海浒茂中学、漳州康桥学校
漳浦(2所)
漳浦六中、漳浦大南坂中学
平和(2所)
平和广兆中学、平和大溪中学
市直(1所)
漳州正兴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