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巢湖中考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及运用
根据省教育厅、合肥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12年我市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成绩采用分数与等级共同呈现。
1、由省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成绩分为A+、A、A-、B+、B、B-、C+、C、C-、D+、D、E共 12个等级,各等级比例按照A+等级5%、A等级5%、A-等级10%、B+等级10%、B等级10%、B-等级10%、C+等级10%、C等级10%、C-等级10%、D+等级10%、D等级5%、E等级5%划定,其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分别合并作为一个学科呈现分数、等级。
2、由市统一组织的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分为A、B、C、D共4个等级。体育考试成绩:40-33分为A等级,32-24分为B等级,23-16分为C等级,15-0分为D等级;理科实验操作考试10-9分为A等级,8-7分为B等级,6-5分为C等级,4-0分为D等级。
体育、理科实验操作以及其它学校考查科目的考试、考查结果,应体现在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中。其中:体育考试成绩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的考查成绩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习态度与能力”维度的实证材料;音乐、美术(或艺术)考查成绩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审美与表现”维度的实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