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阜新中考录取加分政策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考生加5分。从2012年秋季进入初中一年级的学生起,取消此项加分政策。
(2)革命烈士、援藏干部(援藏期间)、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华侨、归侨、港澳台胞子女均加10分。
(3)获得过科技小发明(含机器人制作等)优秀成果奖的考生,今年将继续获得中考加分,有关政策继续执行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关于中考创新加分政策的意见》(阜教发[2009]65号)文件。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的入学按照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暂行规定》的通知(辽公通[2010]142号)文件执行。
(5)配合市教育局治理学校和在职教师“三乱”行为,符合市教育局《关于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的意见》(阜教发[2006]15号)文件规定,中考成绩在及格以上的举报人,保送录取到省级示范高中,享受公费生待遇。
以上加分只限于计划内招生,以原始证件为准,兼具几项加分条件者,只按高分项加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