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高校附中,机关各处室:
现将《合肥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合肥市教育局委员会 合肥市教育局
2012年2月9日
合肥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市教育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全域合肥,加强城乡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教育发展,提升教育内涵,增强合肥教育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
一、统筹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树立“全域合肥”理念,探索建立教育均衡市域统筹发展机制。出台并实施《合肥市中小学“十二五”布局专项规划》,统筹和优化城乡中小学布局。建立学校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合肥市城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使用申报工作实施细则》,引导各区有计划推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建设。把办学条件城乡一体化作为城乡教育统筹发展的基础,扩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资金规模,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完成率达到60%以上。加强支教管理,创新支教形式,制定并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城镇中小学教师支教工作管理的意见》,鼓励城市优秀教师到农村地区支教。深入推进城乡教育结对合作,将巢湖市、庐江县及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纳入城乡教育结对合作范围。加大对巢湖市、庐江县及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教育改革发展指导力度。形成投入合力,统筹推进校安工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及薄弱学校改造等项目建设。优化教育财政支持结构,积极推动市财政投入向义务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倾斜。
二、继续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快速发展
深入实施学前教育改革试点。继续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城区幼儿园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加快幼儿园园所建设,新建、改扩建幼儿园56所。扩大幼儿园建设以奖代补资金规模,完善修订各项配套政策和措施。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多途径增加普惠性幼儿园数量。健全幼儿教师和幼儿园园长资格准入制度,多渠道补充幼儿教师。继续开展无证园的整治工作。制定并实施公建幼儿园招标办法。做好长丰、肥东两县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工作。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全面推广政府购买幼儿园园方责任保险。规范幼儿园物业管理费和水电气收费。全面加强学前兴趣班管理,坚决防止“小学化”倾向,进一步提高幼儿园保教水平。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6%以上。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坚定不移地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步走”战略。全市新建、改扩建20所中小学,撤并30所中小学。逐步完善区域内校长和教师合理流动机制。突出内涵建设,加大特色学校创建力度,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社会认可、省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学校。继续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严禁跨行政区招生、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行为,市区及县(市)城镇择校生比例控制在5%以下。继续将不低于70%的省示范高中统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进一步降低指标到校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关注弱势群体,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困难家庭子女、留守儿童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办好新疆幼儿师资班,进一步提高合肥三十五中西藏班办学水平和质量。
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出台并实施全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实施意见。指导学校完善发展规划及分年度实施计划。完成168中学东校区建设,启动合肥七中、十中新校区建设。做好合肥一中110周年校庆工作。继续做好省市示范高中创建工作,积极争创优秀省示范高中。规范各类招生行为,公办普通高中严禁招收同城借读生。继续推进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普通高中特色班招生工作。完善省市示范高中共建班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试点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育人水平。
推进职业教育上规模上水平。加快市属职教资源整合步伐,推进合肥建设管理学校、安徽冶金技工学校先行整合。加强县域内职教资源整合。继续引导招生数量少、办学条件差的民办职业学校进行整合。推动市属优质职业学校与县(市)学校结对合作,实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快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肥工业学校和经贸旅游学校后续工程建设。深化校企合作。积极推进专业建设,启动市级示范专业评估工作,重点建设25个市级中职示范专业。做好合肥汽车机械工业学校争创国家级重点学校的评估工作。广泛开展中职学校师生系列技能比赛。积极探索完善多元办学、多元招生新路子。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入学率,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对农村职业学校教学视导。
加强市属高校建设。大力支持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促进其办学实力明显提升。积极谋划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以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为核心,筹建合肥职业教育集团。加强现代远程教育规范管理,提升教育质量。
推动终身教育全面发展。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培训机构管理。全面深化社区教育,推动庐阳区争创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争创3-5个省级示范街道,创建6-8个市级示范街道。继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启动全民教育学习周活动,依托合肥电大,谋划成立社区教育学院,构建多种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体系,为全民终身教育服务。
三、促进教育内涵发展
深化课程改革。进一步规范课程管理,全面落实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类课程,严格控制课时总量。全面深化“轻负担,高质量”的教学改革。制定并实施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实施意见。加强教辅材料管理,组织全市优秀学科教师编写一套与初中教学配套的教辅材料。使用好《中小学生人文和科学素养读本》。注重对新课改的总结与反思,召开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十周年现场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高中阶段以选修课教学为突破口,针对新课程教学工作出现的问题,采取各种方法对新课程实施跟踪指导,开展针对学生和老师的个性化学习和教学研究活动。完善教研员深入学校视导制度,加大对县城省示范高中教学指导。以教材教法研究、教学基本功提升为主,把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作为重点,提高研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教育科研,在全市开展优秀科研成果的推广活动;深入推进网络教研,探索有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加强信息技术在教学领域中的应用研究,让教师充分利用教育信息化环境提高教学质量。狠抓“班班通”、“校校通”、实验室、图书室的有效应用,提高设施设备使用效益。加强校本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扎实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召开“德育公开课”现场推进会,提升德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班主任工作,继续办好百名优秀班主任高级研修班。积极谋划合肥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建设。注重加强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强健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继续开展“全国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和传统体育项目学校创建工作。探索完善“强健体魄磨练意志”活动。继续推进高中阶段学生社会实践-修学旅行活动。继续开展普通话测试工作,深入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继续开展全市中小学文化艺术节、科技创新、合肥工业游等活动,继续推进中学生社团建设,让合肥素质教育品牌走向全国。
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在教师考核评价、聘任(聘用)和晋级奖惩中加大师德考核力度。修订《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加强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带生等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与处理。把3月份作为全市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活动月,开展师德建设学习、大讨论、师德演讲、倡议等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活动。把9月份作为全市师德建设宣传月,结合第28个教师节庆祝活动,开展“合肥师德楷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合肥师德楷模”等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各级各类学校要关心教师身心健康,每1-2年对教师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大力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制定并落实“十二五”师训干训工作规划,继续加强各级各类中小学教师业务培训和各级各类专项培训。加强对培训机构的考核,精选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2012年,完成市级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校本培训“指导者”、幼儿教师、专业课教师、特教教师、农村英语骨干教师等各类专项培训2400人,远程培训15000人。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继续办好校长任职资格班、提高班、高研班。建立学情通报制度,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全员培训。进一步改革培训经费奖补方式,促进县(市)区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对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进行转岗培训。进一步完善特级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对特级教师履行职责情况的考核,发挥特级教师的示范作用。建立市级“名师工作室”。深入推进教育家培养工程,聘请全国知名教育家、高等师范院校知名教授,成立教育家培养工程顾问指导组。
五、着力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继续设立民办学校专项经费,鼓励民办教育发展。筹建民办教育协会,推动民办学校行业自律。按照“1+3”管理模式,充分利用记分、年检、评估等手段,大力推进民办学校过程性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以考试或其他任何考核方式招生。
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并实施落聘教师待岗管理办法。加快学校岗位设置改革。规范、完善学校全员聘用制度。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加大学生对教师和学校的评价力度。探索建立教师市(县区)属校聘管理制度。完善学校中层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考核等工作机制。继续完善市属学校经费供给方式,增强学校办学动力。探索实行学校年金制。
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探索区域内中考制度改革,完善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综合评价机制。加强统筹,推进高中阶段招生“四统一”政策的落实。指导好巢湖市、庐江县自主组织规范实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在市区范围内全面推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启动中考网上阅卷工作。在中考体育考试中引入电子计分设备,进一步提高准确性。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家教育考试先进集体及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加强教育合作与交流。加强校际、区际及城乡间教育合作交流。继续加强与阜阳、寿县、霍邱等地教育合作,发挥全省辐射和带动作用。积极谋划合肥国际学校建设。继续开展教师、学生国际交流活动,进一步加强国际班管理。探索中小学文化艺术跨地区、跨国界交流。积极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进入合肥。完善配套政策,进一步扩大学校室外体育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试点范围。鼓励学校设立校园开放日,加强家校沟通。重视家庭教育,完善家长学校工作。
六、促进教育和谐发展
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深化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完善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加强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走百所学校、访千名家长、看万名师生”大走访活动,积极解决教育系统在政风行风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教育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认真做好市属学校后备干部的集中调整和后续培养工作。加强教育工会建设,坚持和完善中小学教代会制度,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加强学校共青团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教育投入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各县(市)区落实各项教育投入政策,进一步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积极争取市人大对《合肥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县(区)人民政府每年度财政性教育经费应当按不低于5%的比例安排学前教育经费”的规定落到实处。积极引导社会投入,继续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办学。做好教育系统重大项目的储备和前期工作。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管和审计监督,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扎实做好教育民生工程。继续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配套、拨付、发放的监督检查。大力加强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免除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从2012年秋季开始免除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525元、初中725元,统一城区义务教育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探索实行初中阶段学生教辅材料免费政策。加强学籍管理,做好高中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积极推进学校食堂建设。继续严格执行校舍安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全面完成全市校安工程建设任务。认真开展中小学特别是民办学校校舍安全的普查工作,消除校园内新增的D级危房和不安全校舍。继续推进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加强亲情电话的管理与使用,积极争创省级农村儿童示范区和示范学校。
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贯彻新修订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做好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加强教育执法队伍建设,做好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定期清理工作。扎实做好各项教育行政审批工作,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按照国家和省、市“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制教育。重点加强公民意识、人身保护、交通安全、语言文字、禁毒教育等方面法律常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
创新教育督导工作机制。优化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督导考核工作。积极争创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区)。加强对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年度目标的平时考核力度。扎实做好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监测工作,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建立兼职督学队伍。在市属普通高中范围内全面实施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探索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督导评估试点工作。启动第三轮民办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加强对《合肥市“十二五”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中的33项重点工作督导。
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充分发挥校园视频监控设备作用。加强校园安全检查、自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围绕安全教育日等活动主题,通过各类宣传阵地和宣传形式,加强安全知识教育。继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定期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隐患进行汇总梳理,对突出问题进行督办。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校车及驾驶人员管理。
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继续强化机关的服务意识和宏观指导能力,精简会议、文件,规范检查评估,规范工作流程,全面推进无纸化办公,增强工作效能。继续完善督办、督查制度,构建督查工作长效机制。高标准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深化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有关规定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大违规收费查处力度。完善教育服务咨询和投诉办理制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争取以市政府名义表彰一批支持教育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动员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教育、重视教育、支持教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重点加强教育宣传队伍建设,积极做好舆情工作,强化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创造有利于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继续做好保密、档案、计生、双拥、节能减排、防震减灾和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