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六中关于中午静校的规定为更好地发挥走读优势,加强对学生的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最大程度的减少学生间的不良干扰,提高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效率,特制定中午静校制度。中午静校是指在中午固定时间段关闭校门,留校学生回本班(图书馆)休息或看书,校内严禁一切文体和社团等公共活动,回家学生在家休息,在这一时间段将不允许进入校园。具体规定如下:
一、时间:夏季中午12:40—2:00(冬季中午12:40—1:40)
二、静校时间内学生不得进出校门,留校学生回班级休息或看书,不得在校园内开展文体和社团等公共活动,回家学生在这一时间段不得进入校园。
三、职责分工:
(一)班主任:
1、要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和家长、学生沟通交流,明确静校午休的意义和作用。
2、各班要摸清本班“在校午休、在家午休”的学生情况,做好各类学生人数统计(在校午休的走读生须提交申请),在校或回家的学生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
3、中午12:40后,禁止在校园内进行一切文体和社团活动,所有在校学生不得在教室外逗留玩耍,要快速进入教室午休或在学生阅览室学习、休息(各年级可以作出相应规定)。
4、每班要指定得力的班干,负责管理本班在校午休学生,实行点名、上报制度,各班要加强静校管理。各班指定班干要及时收集各班点名情况,对无故缺席的学生及时通报班主任,班主任通报家长。
5、加强对午休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年级部
1、要安排值班教师在校园公共场所巡视,并督促、检查各班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2、要每天对各班的午间静校情况作出通报,表扬或批评必须具体到班、到具体学生,并抄送德育处。
3、对违纪学生,对照《合肥六中学生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及时予以处理。将各班的检查情况列为班级考评依据之一。
(三)保卫科
1、午间静校期间校门口要摆放标志牌,保安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于不遵守规定的学生一方面教育,一方面登记上报,年级部将列入通报内容;对于不遵守规定而且态度不好的学生及时上报德育处及时给予校纪处分;对于个别学生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出校门的,也必须持有班主任或值班老师的证明,方才允许进出,但必须记录。
2、对于少数不遵守规定而采取翻越围墙等其他方式的学生,保卫科除及时制止外,必须送交年级部,对照《合肥六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立即给予纪律处分。
(四)德育处
1、德育干事必须每天汇总年级部、保卫科检查情况,当日下午向年级部主任汇报并报送德育处。
2、德育处每天根据汇总情况向分管校长汇报情况,分管校长及时调整、处理、协调相关工作。
3、德育处每周编《工作简报》,《工作简报》内容必须详实、具体,对执行到位的部门、值班人员、班级予以表扬,对存在问题必须到班、到具体学生。充分发挥检查、督促作用
(五)总务处
必须检查教室、阅览室等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和完善,所有不开放的场所必须锁好门。
(六)图书馆
必须确保阅览室的正常使用,值班教师必须督促学生保持绝对安静,严格做好学生的登记工作。
(七)团委、学生会
1、团委干事应结合德育处、年级部的工作,指导学生会做好各项检查工作,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2、团委、学生会应采用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做好中午静校的动员、突出事迹的宣传工作,并及时总结报送分管校长。
四、应急预案
为预防校园中午静校、学生午休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地保护中午留校午休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应急措施如下:
1、发生一般伤害事故,发现者及时向静校值班教师报告,教师视伤情轻重,向学校领导报告,或立即拨打120,以最快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医。
2、通知班主任和学生家长。
3、如发生火患,值班教师立即切断电源,并按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午休学生。
4、如发生恶性盗窃、抢劫及劫持人质案件,应立即拨打110,在场教师应设法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