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录取上述特长生时,要按比例单独划线录取,其比例要控制在本年度本校招生计划的6%以内。
(四)各招生学校确需增加招生计划,须提前向主管教育局提出申请,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关于报考五年制高职
(一)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另行填报志愿。
(二)有关五年制高职招生的其它事宜,详见五年制高职招生简章。
招生工作是为国家经济文化建设培养基础人才,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大事,是创造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单位、各学校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圆满完成我市2012年的初、高中招生工作。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