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抚州市中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评分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中招办、临川教育集团所属学校:
为了认真搞好我市2012年中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工作,现将《2012年抚州市中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评分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县(区)必须切实加强对中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组织管理机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考查工作的流程施考,狠抓各环节工作的管理,确保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认真抓好考点、考场标准化建设,严格按标准化要求组织考查工作,积极营造考查工作的氛围。
三、狠抓考风考纪。要认真检查各个岗位工作人员到岗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对考生要开展诚信教育和实验安全的教育,确保全市中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工作有良好的考风考纪。
四、各地可将考查的实验题向各考点公布,由考点学校按要求准备好实验器材。
五、请各县(区)中招办于4月20日前将中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工作秩序册报我办。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12年抚州市中考物理实验操作考查评分标准
二、2012年抚州市中考化学实验操作考查评分标准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中考 物理化学实验考查评分标准 通知
抄送:各县(区)教育局
抚州市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2月27日印发
共印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