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宁波中考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色项目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杭州湾新区,市直属学校,市教育考试中心,市教研室:
根据我市“十二五”教育规划要求,加快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强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建设,为学生提供多元发展平台,经研究,今年继续实施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色项目招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的资质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校可申请体育、艺术特色项目招生:
(一)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艺术工作规程》,以及国家、省、市颁布的学校体育、艺术文件精神;
(二)体育或艺术师资配备充足,教学设施先进、充足,课程开齐开足,与申报项目相符的教师力量雄厚,项目教学质量高;
(三)近3年来获得与申报项目相符的市级以上体育或艺术类竞赛团体前八名或三等奖以上奖项,与申报项目相符的,或为市级以上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含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报考相应的特色项目学校:
1.符合宁波市普通高中报名条件,在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综合素质评价3P1A以上,其中审美与艺术类或运动与健康类须为A等,且具有与所报特长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发展潜质。
2.体育特色项目招生条件为: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主办的体育比赛取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八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者是虽然没有相关荣誉证书,但掌握一定的体育技能、具有较高体育竞技水平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3.艺术特色项目招生条件为: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荣誉,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或具有相当水平(稀有乐器如:双簧管、大管、大号、圆号、长号、低音提琴、中提琴等可以适当降低级别)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宁波中考招生办法
体育、艺术特色项目招生工作按照“学校申报、纳入计划、招生规范、录取同步”的原则实施,由符合条件的招生学校提出申报,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县(市)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面向市区或全市招生的市直属和县(市)区属普通高中特色项目的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审批,符合条件的学校应根据学校实际制定特色项目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纳入该校今年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未列入计划的一律不得招生。原则上各学校只能申报1—2个特色项目,招生数量根据项目特点和有利于特长学生培养的原则确定,一般不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3%,长期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且教学质量突出的学校或省级以上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含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生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制定与申报
1.符合体育、艺术特色项目招生条件的市直属普通高中以及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县(市)区属普通高中,需填报《2012年宁波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色项目招生学校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培养方案(含培养目标、课程计划、师资、经费保障及设施条件等),于4月13日前报送宁波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与体卫艺处。
2.各学校特色项目招生的申报信息必须准确清晰,包括特色项目名称、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考要求、考试及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等须明确申报。
(二)审定与公布
1.市教育局按照“合理布点、突出特色、集中优势、提升水平”的原则,根据学校申报的特色项目师资及设施条件、培养计划、教育教学质量、竞赛成绩等综合情况审定特色项目学校招生资质以及该校2012年招生项目和计划人数,并纳入总招生计划。
2.市教育局发文公布2012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色项目招生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各县(市)区特色项目学校招生计划的审定与公告可参照执行。
(三)考试与录取
1.体育、艺术特色项目招生考试由学业考试及专业素质测试两项组成。考生须参加高中段招生学业考试及体育、艺术专业素质测试(各招生学校的专业素质测试时间为5月21—25日,测试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与体卫艺处备案)。各学校专业素质测试须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项目内容、招生要求、招生范围、考试标准、办法及时间操作,不得违背考试操作规范。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填报《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审查表》(由招生学校自制),向报考学校自行申报并参加专业素质测试,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所学校。测试结束后,由学校公布成绩合格考生名单。市教育局将组成监督小组对各学校特色项目专业素质测试工作进行监督。
2.特色项目学校考生录取工作统一纳入中招录取。特长生自主填报志愿,招生学校依照公布的招生办法根据考生专业素质成绩、学业考试成绩在招生计划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将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见附件2,并附学生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汇总表)交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批(一式两份,分别报学校安全和体卫艺处和基教处),经中招办同意,由学校发录取通知书。面向全市招生学校须同时函告学校主管教育局和生源地教育局中招办备案,由招生学校凭市教育局中招办的函,直接与生源地教育局中招办联系,办理录取手续。
四、监督与管理
体育艺术特色项目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的工作,受到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的高度关注,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强化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完善措施,坚决防止特色项目招生过程中的各种漏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市教育局将定期对特色项目学校工作进行评估,重点评估学校特色项目建设、教学质量、竞赛成绩等内容,大力扶持优秀特色项目学校,对评估不合格的学校取消其下一年度该项目的招生资质。
(三)要严格特色项目的招生工作,不得私自降低录取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凡在特色项目招生计划申报、特长生专业素质测试及录取工作中违反规定的学校,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招生资格,并追究学校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违规考生,取消其当年录取资格。
(四)各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加强特长生的管理工作,保证特长生在校学习、训练的落实。特长生必须参加学校的训练和省市教育部门举办的竞赛活动。
(五)各学校要建立特长生档案,每位学生一份,记录特长生培养发展过程,每年以报告形式报市教育局备案,高考后对该学生三年的发展进行总结,不断探索研究体艺特长生培养的方法。
附件:1.2012年宁波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色项目招生学校申报表
2.2012年宁波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拟录取名单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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