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仙桃中考高中招生相关优录)限录政策
(一)优录政策:
201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少数民族、烈士子女或弟妹、海外侨胞子女、农村独女户及政策内两女户绝育家庭的女生,中考总分加10分后参与高中录取,以上对象不累计加分。
(二)限录政策: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生,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仙桃中学计划生只录取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价为优秀的学生。
2、无学籍考生中考成绩扣减5分参与录取,参加了往年中考的学生(回读生)、初中阶段留级生中考不扣分。以上三种对象均不作为仙桃中学分配基数,不具备仙桃中学计划生录取资格。
3、经市教育局批准的正常转学生、休学生中考不扣分,与就读学校其它应届生一样参与录取。未办理转学手续的应届生,学籍在农村而在城区学校就读的,在城区学校报考,可以享受仙桃中学计划生分配指标;学籍在城区而在农村学校就读的,不能在农村学校享受仙桃中学计划生分配指标;在城区学校之间或在乡镇之间异动的,在就读学校报考,可参与仙桃中学计划生录取。
4、所有考生中考报名后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优录和限录的审核工作由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