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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喀什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

来源:新疆教育厅 2016-5-10 16:53:42

喀什大学2016年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校名称:喀什大学              国标代码:10763
2.学校地址:喀什市学院路29号     邮编:844008
3.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普通本专科;学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喀什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中国最西部的边陲城市——新疆喀什市,是一所多民族、多学科、多形式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大学,是中国最西部的一所大学。学校始建于1962年,前身为新疆喀什师范专科学校,从建校到1978年底的16年间,学校是自治区5所高等院校(新疆大学、新疆工学院、八一农学院、新疆医学院、新疆喀什师范专科学校)中唯一的一所高等师范院校,在新疆特别是南疆教师教育、民族教育、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1978年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喀什师范学院。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5年4月顺利通过了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评议,更名为—喀什大学。
学校现有14个教学单位,48个本科专业(含3个专业方向),其中,师范类专业25个,非师范类专业23个;涵盖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法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九个学科门类。有中国语言文学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思想政治教育等1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教育硕士、工程硕士(生物工程领域)2个专业硕士点。有1个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和1个重点培育学科、1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2个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
现有教职工1038人,其中专任教师743人,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462人,占专任教师的62.8%,其中博士94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294人,占专任教师的37.2%;学校现有各类在校学生近16000人;图书馆藏书121万册,所有图书、报刊和电子阅览室都采取全开放式和一卡通,校园网及3G通信网络覆盖全校,互联世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01亿元,拥有完善的高标准的教学实验设备和文化、体育、卫生等设施,全面保障和服务于学校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需要。
5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学校形成了“以稳定为前提,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生命线,以培养合格人才为目标”的办学思路,不仅为新疆教师教育和民族教育作出了重大贡献,也积累了丰富的高等教育办学经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学特色,锻造了内涵深厚的大学精神和大学文化。学校已成为新疆特别是南疆各族人民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的缩影。1994年、2009年,学校先后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1、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学前教育
培养院系:教育科学学院
专业简介: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专业2004年开始招收本科学生。目前已形成了一支年龄、民族、性别、职称、学历结构分布较合理的教师队伍。现有在校学生690人。本专业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依据学前教育师资的培养目标,从新疆南疆地区幼儿园的实际需求出发,从人的成长发展的基本规律出发,培养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教学做合一”的教育思想,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知识素养,具有学前教育理论知识和艺术创造能力;具有集保育能力、教育能力为一身的良好职业技能特征;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人格;达到本科学历水平能够适应当代学前教育发展和课程改革趋势的学前教育岗位需要的教师。近年来,我校学前教育专业不断加大教育教学监控力度,在教学规划部署、实施、检查及总结提高各个环节实施科学管理,使学生在专业理论学习、基本技能、教育见习、实习实训等方面获得了大的发展,尤其在音乐、舞蹈、绘画、手工制作、幼儿园活动设计等实践技能方面得到了长足的进步。现阶段学前教育专业正面临着全新的发展机遇。
就业面向:各类幼儿教育机构教师、各类幼儿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各类幼儿教育研究机构、小学教育机构、幼儿特殊教育机构等。
主要课程: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史、幼儿园游戏理论与实践、幼儿园课程、幼儿园组织与管理、特殊儿童教育、五大领域的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学前儿童文学、幼儿园环境创设、乐理与视唱、琴法、儿童美术、儿童舞蹈等。
2、培养方式:全日制2年。
3、招生数量及类别
2016年计划招收专升本学生20名,具体计划如下。
专 业 培养院系 招生计划(人) 招生专业 招收生源类别
学前教育 教育科学学院 20 学前教育、心理咨询、美术
教育、音乐教育、初等教育 不限
三、报考条件
1、喀什大学面向全区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2、报名条件
凡符合《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2012年9号)中的有关条件者均可报名。
3、身体要求
具体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执行。
4、基本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专科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学业成绩优秀。学生计算机水平达到CCT一级及以上;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水平达到MHK三级乙等及以上;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应达到大学英语三级水平或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及以上。
5、专科阶段专业要求或所学课程:
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在专科阶段应掌握教育学、心理学较系统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专科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成绩要达到所在学校推荐专升本学生的具体要求。
四、推荐报名程序
1、各院校严格按照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选拔推荐。
2、5月9日前,认真填写《自治区普通高校优秀专科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生推荐表》和《专升本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要盖章,电子版发至109971352@qq.com
3、认真核对,确保学生成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附加学生历年成绩表(盖章)、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大学英语、MHK考试证书以及各类奖励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复印件。
五、考试录取办法
1、考试内容
学生要到我校参加入学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我校根据学生专科阶段的学习和我校组织的入学考试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学前教育专业笔试内容:教育学综合(含教育学和普通心理学基本知识)。
学前教育面试内容:声乐、器乐、舞蹈、讲故事、简笔画等技能任选两项,表演时间5分钟。
2、专科阶段学习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选拔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
3、考试时间及安排
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上午11:00-13:00(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下午4:00(地点另行通知)
学生务必于5月20日前到喀什大学教务处教务科报到,联系人:米尔阿迪力江老师。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此两证缺一不可)。
六、学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照自治区“新价非字[2000]28号”文件精神收费。 2016年我校收费标准为(如有新标准参照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学费收费标准
学前教育专业:3100元;
七、学籍管理
专升本学制为两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1、考生被录取后,应按时到校报到上课,并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2、所录学生到校报到后,三个月内为政审、体检、文化课复查期。三个月后经复查合格,方可注册成为我校有学籍的学生,享受我校学生的所有待遇。复查不合格者即予退回。
八、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制定的高等学校专升本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制定的高等学校学位证书,发证学校为喀什大学。
九、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1、负责部门:教务处
2、负责人:米尔阿迪力江
3、联系电话:0998—2892227
4、监督电话:0998—2892231
5、联系地址:喀什市学院路29号喀什大学教务处
6、E-mail:109971352@qq.com
7、学校网址: http://www.ksu.edu.cn
招生网址: http://xgb.ksu.edu.cn
十、其他事宜
1、学校加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录取实行“三公开”、“三监督”、“阳光工程”。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政策,考生可以公开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和退档原因;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考生、家长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要做到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廉洁自律,秉公执纪;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坚决杜绝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3、考生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招生规定,招生过程中由考生违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十一、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章程由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推荐院校须向我校提供的材料清单
附件2:专升本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

喀什大学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

 

 

 

 

 

 

 

 

 


附件1:推荐院校须向我校提供的材料清单
(一)自治区普通高校优秀专科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生推荐表(格式见教育厅文件,一式一份)。
(二)专升本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含WORD电子版,A4纸打印,格式见附件2),原专业及拟升专业必须使用教育部规范专业名称。
(三)拟直升本学生学业成绩专业排名情况一览表(须加盖成绩主管部门印章)。
(四)拟直升本学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五)考生相片及相片册:每位考生需提供2张蓝底1寸相片,一张背面注明学生姓名单独装袋报送,另一张贴于相片册上,A4纸打印,(以拟升本科专业为单位集中,15人/页,5人/行),照片下附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原专业等个人信息(按学号排序),教务部门公章。同时以直升本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为名集中提供电子版照片。
(六)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水CCT一级及以上证书,非汉语专业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水平达到MHK三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三级水平或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及以上证书,以上材料提供A4纸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七)学生各类获奖证书A4纸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凡是在推荐表中提及的获奖情况均需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附件2:专升本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

序号 姓  名 性别 族别 高 考
考 号 原专业 拟升院校及专业 专科期间平均成绩 班级排名 奖励情况 处分情况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备注
             
             
             
             
             
             
             
             
注:请在备注栏里注明学生类别,如民考民或民考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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