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我省高等教育的和谐发展,满足部分高职高专学生继续求学的愿望,为我省经济建设提供高素质的人才,省教育厅决定2009年继续开展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工作。
一、选拔对象、比例、方式
选拔对象:具有毕业资格的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职高专学生。
选拔比例:全省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总数的5%。
选拔方式: 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选拔考试,按成绩和比例择优选拔。
二、学制模式
实施‘‘3、2”和“2、3”两种“专升本”教育模式。“3、2”模式是:三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在完成专科学习的基础上,再加2年(医学门类3年)的升本教育。“2、3”模式是:二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在完成专科学习的基础上,再加3年的升本教育。
三、“专升本”学校、专业
学校(14所):
长春理工大学、东北电力大学、北华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吉林建筑工程学院、长春工程学院、吉林化工学院、长春师范学院、长春大学、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白城师范学院、吉林医药学院、吉林工商学院。
“专升本”专业的设置以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紧缺专业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本科专业为主,共开设19个“专升本”专业。
“3、2”学制模式的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言文学、英语、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会计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
“2、3”学制模式的专业:
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市场营销、会计学、生物技术。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08年12月23日至2008年1月9日。
2、报名费:每人150元。
3、学校应对报名的学生进行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后;予以推荐。有两个以上学校开设的专业,学生根据志愿可选择是否同意调剂。
4、报考专业以相同、相近为原则。人文、社会科学专业不允许报考理、工、农,医类专业;理、工、农、医类专业不允许跨类报考,人文、社会科学专业之间可跨专业报考。
五、考试
1、考试科目(见附表二)
考试科目分为外语和专业综合课。外语考试试题内容以普通高职高专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大纲为基础。专业综合课为二门主干课,考试试题内容以该专科专业所学内容为基础外,同时考虑该本科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外语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满分为200分(二门专业课各占100分)。
取得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的考生在公共英语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分;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简称NIT)任意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者在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分。
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09年4月25日 上午9:00---10:30外语考试,下午13:30---15:30专业综合课考试。
六、阅卷与学籍变更
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阅卷。
学籍变更工作以“专升本”专业为范围,外语与专业综合课确定最低分数线后,以各科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原则。根据“专升本”的总体选拔比例(5%)和该专业社会需求,确定“专升本”的学籍变更人数。学籍变更工作由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统一组织。学籍变更的学生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学籍变更通知书,并按有关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009年5月20日前完成全部学籍变更工作。
七、教学工作
1、各高等学校要按照专业本科教学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2、各高等学校要重视“专升本”教育工作,应成立专门的教学领导机构,加强“专升本”教学工作。各举办“专升本”高等学校要将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备案。
3、新生入学报到后,其学籍纳入到学校统一管理,同时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备案。
八、学费
学费按学校同年级相同本科专业(由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确定)的标准收取。根据吉财教函(2004)194号文件。
九、毕业
完成“专升本”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学习,各科成绩合格者,同时在思想品德、身体素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可获得升本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按当年普通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今年入学的“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证书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以及2007年9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颁布的“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的明确要求,在毕业证书上注明升本学生在本科学习的起止时间和“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
附表一:2009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学校,专业、本科阶段学制
附表二:2009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考试科目
吉林省教育厅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表一:
2009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学校、专业、本科阶段学制
专业 |
学校 |
本科阶段学制 |
二年 |
三年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东北电力大学 |
* |
|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
* |
|
电子信息工程 |
长春理工大学 |
* |
|
吉林化工学院 |
* |
|
自动化 |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
|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东北电力大学 |
* |
|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
|
* |
吉林化工学院 |
* |
|
土木工程 |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长春理工大学 |
* |
|
长春大学 |
* |
|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方向) |
长春工程学院 |
|
* |
长春工业大学 |
|
* |
汉语言文学 |
长春师范学院 |
* |
* |
小学教育 |
白城师范学院 |
|
* |
英语 |
长春师范学院 |
* |
|
白城师范学院 |
|
* |
英语双语 |
长春师范学院 |
* |
|
市场营销 |
北华大学 |
* |
* |
工商管理 |
吉林工商学院 |
*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长春理工大学 |
* |
|
吉林工商学院 |
* |
|
物流管理 |
长春大学 |
* |
|
会计学 |
北华大学 |
* |
* |
长春理工大学 |
* |
|
吉林工商学院 |
* |
|
临床医学 |
北华大学 |
|
* |
护理学 |
北华大学 |
|
* |
吉林医药学院 |
|
* |
生物技术 |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
* |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
* |
|
吉林工商学院 |
* |
|
热能与动力工程 |
东北电力大学 |
* |
|
附表二
2009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考试科目
序号 |
专业 |
学制 |
考试科目 |
外语 |
专业综合课 |
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 |
外语 |
电子技术(数字、模拟)电路基础 |
2 |
电子信息工程 |
2 |
外语 |
电子技术(数字、模拟)信号与系统 |
3 |
自动化 |
3 |
外语 |
电子技术(数字、模拟)电路基础 |
4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3 |
外语 |
机械原理 机械设计 |
5 |
土木工程 |
2 |
外语 |
工程力学 钢筋混凝土 |
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3 |
外语 |
数据结构 程序设计 |
7 |
热能与动力工程 |
2 |
外语 |
锅炉原理 热传学 |
8 |
汉语言文学 |
2.3 |
外语 |
现代文学 古代汉语、写作 |
9 |
英语 |
2.3 |
听力 语法 |
阅读 写作 |
10 |
小学教育 |
3 |
外语 |
心理学 教育学 |
11 |
市场营销 |
2.3 |
外语 |
管理学原理 市场营销学 |
12 |
工商管理 |
2 |
外语 |
管理学原理 会计学基础 |
1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 |
外语 |
西方经济学 国际贸易理论 |
14 |
物流管理 |
2 |
外语 |
物流基础 市场营销 |
15 |
会计学 |
2.3 |
外语 |
会计学基础 财务管理 |
16 |
临床医学 |
3 |
外语 |
人体解剖学 内科学 |
17 |
护理学 |
3 |
外语 |
人体解剖学 护理学基础 |
18 |
生物技术 |
2.3 |
外语 |
生物化学 发酵工程 |
19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2 |
外语 |
食品微生物学 食品工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