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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西专升本报名填报志愿时间及有关事项

来源: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16-4-23 22:52:08

报名、填报志愿及有关事项
1、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入学时经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正式录取,具有山西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2016年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含高职高专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人员);
(2)修完各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最后一学期除外);
(3)没有考试不及格或经补考后无不及格课程,且补考科目不超过5门;
(4)所在学校对其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推荐;
(5)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
2、报名办法。专升本选拔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9日8时至5月3日18时,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5日至8日。逾期不予补报和确认。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我省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含高职高专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人员)均可在规定时间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本校参加现场确认。凡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一律无效。
有应届专科毕业生的普通高职高专院校均设立现场确认点。确认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2016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
符合“专升本”免试入学条件的学生须在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并在本校现场确认,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未在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和现场确认的,不予录取。
各确认点5月4日下载报名数据。
3、报名资格审查。各高职高专院校负责审查本校考生报名资格,各市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审查本市考生报名资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审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确认点要将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指定专人负责审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学籍情况和报考专业等,并在《2016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中的“报考资格审查意见”栏内签字负责,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确认合格的所有考生花名表,必须由学校负责人审核签名,加盖学校公章,上报省招考中心。
普通高职高专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人员报名资格由学校负责审查,单独造册,加盖学校公章,上报省招考中心。
在报名工作中,如有考试工作人员为不具备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提供假证明、证件、档案,使其取得考试资格,省招考中心将会同纪检部门,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有关党纪法规,对其所在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专科学习期间,获得下列奖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填写获奖考生照顾加分登记表(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
(1)2016年1月1日前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2)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获得国家二、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
(3)在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项目参赛人数不超5人)获得国家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
(4)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八名或在全省大中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三名。
5、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志愿分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民办院校两批,每批按顺序设三个志愿。考生根据本人专科所学专业、按公布的招生计划(见附件四)选报本科对应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本专科专业对应参考目录》的,须由生源院校与招生院校协商,招生院校同意方可选报本科相近专业;招生院校不同意的不得选报。商定同意报考意见须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备案(简称备案意见)。“备案意见”将作为这类考生录取的依据,无“备案意见”或与“备案意见”不符的,一律不予录取,所造成的后果由生源院校负责。各相关生源院校要及时向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备案,并将“备案意见”报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综合招生考务与命题处。师范类学生报考师范类专业,非师范类学生报考非师范类专业,不得跨类报考。
根据《教育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要求,医学类专业(指毕业生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专业)学生“专升本”报考本科专业应与所学专科专业保持相同。非医药卫生大类的学生不得报考本科医学门类专业。
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查看、修改自己的报名和志愿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不能再修改。上网查看、修改信息和现场确认时,均需网报序号和密码,考生务必牢记,勿泄露他人,以免信息被他人修改。
6、考生的准考证号在现场确认时自动生成,考号由10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一、二位为学校所在市的市代码(见附件一),第三、四位为报考专业编号(见附件二),第五至七位为确认点编号(见附件三),第八至十位为考生顺序号。
7、各确认点要按规定程序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和数码照片,信息确认表交考生本人校对,无误后由考生签名。经考生签名的确认表是投档录取及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各确认点要重视校对工作,组织考生认真校对,并妥善保管确认表备查。对因考生不认真校对造成的信息错误、影响投档等后果,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
8、各确认点、市招生考试部门分别于5月9日、5月11日向市招生考试部门、省招考中心报送考生报名和志愿信息光盘(一式四份)、《2016年山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报考资格登记表》、确认合格考生花名表、各类获奖考生照顾加分登记表及花名表。
9、报名考务费和专业测试费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晋价行字〔2004〕162号)文件规定,各市于5月15日前按规定将报名考务费、专业测试费直接汇至省招考中心。
开户行:太原市工行大营盘支行
账 号:0502121809026309973
收款单位: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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