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统考课考试时间:2010年10月16日、17日。
统考课考试地点:报名后由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
专业课考试时间:2010年9月25日 上午(具体时间在报名时通知)。
专业课考试地点:北京大学 第一教学楼。
五、录取
北京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根据招生地区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照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所报第一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全国劳动模范、优秀运动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等享受免试入学政策的考生,本人应于2010年8月28日前到所报学校申请,于2010年8月29日至31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www.bjeea.cn 或 www.bjeea.edu.cn;并于2010年9月8日到崇文区成招办报名确认, 进行资格审验,并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其他免试、加分照顾政策均按《2010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新生入学后,北京大学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取消入学资格。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六、学习方式和收费标准
2010年招收的各专业学生,学习形式全部为业余学习,由北京大学各院系负责教学管理,学习地点在北京大学校内和北京大学圆明园校区,授课时间为业余时间,具体时间以入学后教学院系安排为准,收费标准见专业介绍。
七、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者,由北京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北京大学授予学士学位标准的,由北京大学按有关规定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