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办市场服务中心在职正式人员移交地方考录聘用与安置实施办法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的实施意见》(皖政〔2008〕95号)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的实施方案》(芜政秘〔2008〕281号)文件精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办管脱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事局将组织市工商系统所办的原市场服务中心在职正式人员举行招聘考试,实施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类指导、各负其责”的原则;坚持“人随市场走,债随市场移”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市场服务中心人财物和债权债务整体移交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稳步推进、多渠道妥善安置人员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
二、考录聘用计划
按照省、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9名财政供给事业编制数额招聘,其中,镜湖区6名,弋江区2名,鸠江区1名。考录聘用时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考录聘用条件
参加考录聘用的条件是:经省、市工商局确认的市、县工商局所办的原市场服务中心的在职正式人员。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和符合提前退休政策自愿要求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不再参加考录聘用考试,依据移交协议安置到相关区。
四、考录聘用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并经确认的原市场服务中心在职正式人员均须报名参加考试。
2、考试
本次考试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命题,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法律知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语文知识、科技知识、省情、时政、市场管理知识等,满分100分,限时120分钟;《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等,满分100分、限时90分钟。两科分别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相同者,按照《综合知识》分数排序),依次等额进入后续环节。
3、选择去向
根据核定的相关区财政供给事业编制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选择相关区。
4、公示
对进入到财政供给事业编制的人员公示3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5、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各区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本次招聘考试进编人员一律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
五、其他人员安置
各相关区除接收核定的财政供给事业编制人员和法定退休、提前退休人员外,还须安置没有进入到财政供给事业编制的27名人员,安置去向的选择依据移交协议要求,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对没有参加报名考试的人员,在服从组织分配的前提下,由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办管脱钩领导小组统一安置到相关区。
芜湖县、南陵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办市场服务中心在职正式人员的移交考试,由市里统一命题,具体考务工作由县里负责实施。
六、时间安排
1、发布考试公告 2009年元月14日
2、报名时间与地点 元月15-16日 市工商局
3、领取准考证时间 2月2日 市工商局
4、考试时间与地点 2月4日
上午8:00-9:30 《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 《综合知识》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成绩公布 2月9日
6、选择去向 2月11日
七、其它
市场办管脱钩人员安置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符合安置政策条件的人员要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对少数违反规定要求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辞退、取消安置等处理,确保市场办管脱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办管脱钩领导小组办公室
芜 湖 市 人 事 局
2009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