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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淮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
整理自:淮南人事人才网 2009-2-12 21:42:10

为了保证2009年我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实现“公平就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2009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提出如下总体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选拔人才的主要取向,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采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实施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2、岗位条件: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技能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考生学历不得低于公告的学历。省、市人事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一律不得报考。报考年龄具体计算截止到2009年2月28日,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2009年淮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3、身体条件:身体能胜任应聘的工作岗位,无传染性疾病和较严重疾病等。

三、组织报名

1、为了减少考生的考试成本和部分人为设置的报名障碍,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一律通过网上进行,不再进行现场报名。

2、考生网上报名程序为: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签署承诺书——用工商银联卡网上支付考务费——自我确认

3、报名网站为淮南人事人才网(www.hnhr.cn,下同)。考生于规定时间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淮南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2.5厘米,高度3.5厘米,分辨率300像素,大小100kb以下)。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门科目45元,笔试共两门科目,共90元。

5、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10天,自2009年2月16日8:30至2009年2月25日17:00止,逾期不再补报。

网上报名期间,市人事局3号楼机房免费向考生开放使用,为缺乏网络使用条件的考生提供咨询、指导服务。机房开放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6、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参加报名考试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考生与报考职位数一般要大于3:1的竞争比例。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职位数。因达不到竞争比例而取消的岗位,于2月28日在网上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2月28日、29日登录淮南人事人才网修改报名信息,转报其他岗位。没有转报其他岗位的考生,将不再参加笔试,考务费退还考生本人。

(3)领取准考证时间:考生于2009年3月19日至21日工作时间内,带本人身份证到淮南市人才市场大厅(淮南市人事局院内)领取准考证。

(4)属我市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的报考者,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类人员网上报名后先进行网上缴费,在领取准考证时,到市人才流动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有关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手续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其家庭所在地的市(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市(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证明。

(5)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在网上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普通士兵”、“转业士官”、“荣立三等功”、“荣立二等功”、“荣立一等功”等信息。

(6)符合招聘条件,且服务期已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服务期已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信息。

(7)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向市人才流动中心提供相关退役士兵证件、转业士官证件、立功证书和“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笔试

1、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考生统一参加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笔试。

2、笔试分两门科目:一是《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主要内容: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二是《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水平。不同的专业使用不同的专业题本,具体考试专业见《2009年淮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笔试命题、制卷、阅卷由市人事局委托外地人事部门进行。

3、《专业知识测试》除考指定专业外,所有考生在专业知识测试中增加中文写作内容;中小学教师岗位增加测试教育学和心理学内容。

综合专业内容包括:中文写作、英语和计算机知识。

城建专业内容包括:建筑、城市规划、给排水、道桥、工程决算等内容。

4、笔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

5、笔试两科成绩按1:1的比例合成100分。

6、笔试时间为2009年3月22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上午10:00—12:00《专业知识测试》。

7、笔试成绩于4月18日通过淮南人事人才网和淮南人事编制网公告。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于4月18日-19日书面提出查询申请,4月23日前将查询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五、面试考生确定

1、根据淮人发[2008]11号文件规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士官)考生可享受笔试成绩合成前加分照顾:普通退役士兵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加2分,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加3分,荣立二等功的退役士兵及转业士官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加4分,荣立一等功退役士兵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加5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

2、根据皖人发[2008]44号文件规定,凡符合招聘条件,且服务期已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加2分。

3、市人事局根据统一笔试成绩和加分合成为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数与考生的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六、资格确认

1、5月8日至11日,市人事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确认。面试考生资格确认地点在市人才市场大厅。

2、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并以文字形式通知考生本人。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市人才流动中心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再有不合格考生,将不再进行递补。

3、资格确认时,2009年普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笔试准考证。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笔试准考证。社会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笔试准考证,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尚未取得毕业生证书的学历教育的2009年成人、自考毕业生,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09年8月份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以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确认。

招聘岗位有实际工作经历或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要求的,考生还须及时提供相关原始证件材料。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外,均须提供聘用(劳务)合同及交纳社保材料。

4、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同时领取由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面试通知书。

5、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成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督组,监督组成员由市组织、人事、监察部门人员和部分人事编制监督员组成。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若有疑义,在资格确认期间内,可以书面形式向监督组提出申诉,届时监督组在市人才市场大厅接待申诉考生。由监督组审议是否符合条件,并以市人事局名义通知面试组织单位和考生。超过资格确认期间进行申诉的,不予受理。

 

七、面试

1、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面试一般采取面试、试讲、答辩或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言语表达、反应、动手等能力。

2、面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以下分工组织实施。

(1)全市(含市辖区)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招聘面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实施方案由市人事局和市教育局共同制定。

(2)全市(含市辖区)医疗及护理岗位的招聘面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实施方案由市人事局和市卫生局共同制定。

(3)全市(含市辖区)普通岗位的招聘面试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普通岗位为:计算机、财会、法律、文职、行政执法等。具体面试实施方案由市人事局制定。

(4)全市专业性较强岗位的招聘面试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面试实施方案由市人事局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3、面试实施方案在淮南人事人才网及部门网站上公告。面试实施方案载明:面试的方法、程序与规则、时间和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事项。

4、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7人,由专家、学者和用人单位及市组织人事部门领导组成。

5、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及人事编制监督员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6、面试时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测试,岗位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考核情况,提出是否被录用的意见,最后由市人事局研究决定是否被录用。

7、面试时间统一确定。

(1)全市(含市辖区)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面试时间为2009年5月16日、17日两天时间。

(2)全市(含市辖区)医疗、护理岗位招聘面试时间为2009年5月23日、24日两天时间。

(3)全市(含市辖区)普通岗位招聘面试时间为2009年5月30日、31日两天时间。

(4)全市专业性较强岗位招聘面试时间为2009年6月6日、7日两天时间。

(5)面试人员较少也可确定两天中的一天,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八、考核人员确定

考生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最终成绩100分,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含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最终合成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核

1、考核主要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及学业完成情况,以及能否适应报考职位的要求,是否具备报考基本条件等情况,以形成完整的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考生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再有不合格考生不再递补。

2、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材料应有2—3名考核人签署,提出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对出具虚假考核意见一经查实的考核人,将由市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3、考核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以正式文件报市人事局。

十、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5]24号)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录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市人事局在淮南人事人才网和淮南人事编制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市人事局研究并正式下文确定录用对象,并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办理手续时,未能按要求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专业、学位、职业资格等条件材料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实行人事代理制度。

十二、招聘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事关事业单位发展后劲和应聘人员的切身利益,必须认真对待,谨慎从事。要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凡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按规定回避。市组织、人事、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管理和监督,建立工作责任制,严格把关,严明纪律,确保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顺利、有序、平稳进行。

十三、有关事宜

本《方案》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和考试等信息,请考生登录淮南人事人才网(www.hnhr.cn)查询。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市组织人事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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