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3月23日(周五)上午9:00-11:00
地点:合肥人才大厦八楼会议室(阜南路19号)
三、考生须知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年限证明;
(5)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各一份。
2、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以下材料: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的书面委托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以及其他按要求需要提供的证书,委托人个人身份证。
3、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确认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每人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4、凡在3月23日上午11:00前未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提供规定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面试入围人选缺额的,按《简章》要求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3月23日下午14:3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