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天。
(六)试用和调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四、信息发布、监督电话
(一)信息发布:宣城市发改委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的相关信息请查阅: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xcrs.gov.cn)
(二)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3023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