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空置编制情况,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市委办公室拟在全市公务员中选招部分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招职位和人数
1、选招职位:综合文字工作人员;
2、选招人数:(4名)。
二、选招范围
市、县(区)、乡镇(街道)在职公务员。
三、选招对象基本条件
1、政治理论素质好,事业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四、选招方法和程序
坚持“平等、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待定)名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
3、实际工作能力测试。根据面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待定)名人选;实际工作能力测试主要内容是组织相关活动、撰写有关文稿。
4、考察和体检。根据实际工作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待定)名人选进入考察。按照干部考察程序,对入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后,组织体检。
5、公示。考察和体验合格的,由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名拟调人选,并在有关范围内进行公示。
6、确定选调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先行试用半年,经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