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所有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联系电话0551—5599823、5599814(组织人事处)。
4、2012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ah.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