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5日至6月19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市劳动就业局四楼会议室(南山路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证件: 应聘人员需提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以及应届毕业生到2012年9月1日前未能提供学历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表的填写:《2012年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表2)可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该表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岗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考试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笔试每科45元标准收取,缴纳笔试考试费90元。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
5、资格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报名截止后,确认各岗位应聘人数与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将该岗位招录计划数作相应核减直至取消。个别紧缺特殊专业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放宽。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6、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