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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 2012-5-30 14:22:44

为加大人才的引进使用力度,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动包河区跨越发展,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包河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工作人员共70名。详情见《合肥市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具备相应专业的国家承认学历(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其他要求(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包河区管理的在职在编人员和2009年以来经人社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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