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现就我县2010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考试时间:2010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于8月15日至县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代课人员由中心校统一领取)。
本次考试以笔试方式进行,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计算机、体育、美术、音乐13个学科,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高中基础知识(占总分70%)和教学实践知识(占总分30%)。电缆、化工2个学科,考试内容为电缆、化工专业知识。
考生如需查分必须于8月19日-20日至县教育局提出查分书面申请,根据《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规定,由县监察局、人事局、教育局统一组织查分。
3、资格审查
县监察局、人事局、教育局共同对考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相关单位未认真审查出具虚假证明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自主择岗
根 据考试前公布的招聘岗位,按照学科分研究生类、本科类和专科类依据考试成绩确定应聘对象(考试成绩相同,按毕业时间在先、省“双优生”、年龄大的依次优先 排列名次)。对于入围毕业生,以高分优先的原则,依次自主择岗。对不按时参加自主择岗或不愿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就业资格,并视情在同学历、同学科毕业生中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
5、就业管理
招聘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合同鉴证,县人事局(编办)、教育局统一办理入编手续。聘用人员在秋季开学一周内不去聘用学校报到上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空岗位不再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相关条款的解释权在无为县人事局、教育局。
咨询电话:无为县人事局6312571,无为县教育局6322645
无为县人事局 无为县教育局
二0一0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