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县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现就我县2010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为350名(其中无为职中招聘化工、电缆专业人员6名),各学科的录用人数在考试之前公布。
研究生具体招聘学科人数根据来我县就业的研究生报名数,按大于本科生招聘比例确定。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行为,从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3、身心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担任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相应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县生源,2007—2010届未就业的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2、本县生源,2009-2010届未就业的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
3、本县生源,2009-2010届未就业的专业相近且已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非本县生源,但配偶在我县工作的2007-2010届未就业的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5、2007-2010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研究生;
6、2007年底以前进入我县公办中小学、截止2007年底仍然在册在岗,具有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代课人员;
7、已聘和拟聘为“特岗计划”教师人员不得报考。
8、无为职中招聘化工、电缆专业人员,需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聘用后3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聘)。
四、招聘推荐去向
录用的本科以上毕业生推荐到完职中、初中或小学任教(城区学校留用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名,具体岗位在考试前公布);录用的专科毕业生推荐到农村初中或小学任教;录用的代课人员一律留任原代课学校任教,若原代课学校撤并则推荐到合并后的学校任教。有代课人员被录用的中心学校,原则上在该中心学校拟聘岗位中减少同等岗位数。
五、招聘办法
1、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0年8月4日—6日。
②报名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
③交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名时交纳考试费45元。
④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是省双优生需提交双优证书(原件),由本人直接至报名地点报名。
外地生源毕业生另需携带结婚证和配偶单位工作证明或户口簿,由本人直接至报名地点报名。
代课人员另需填写《无为县2010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个人提交有关材料,交由中心学校、乡镇计生办、乡镇政府审核确认后盖章,由中心学校集中至县行政服务中心报名。
⑤报名应聘者限报1个学科,其中: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限报所学专业,没有相同专业可选报1个相近专业(地理、音乐学科除外);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所取得教师资格学科报名;代课人员按照教师资格学科对口报考。
⑥具有高中教师资格的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研究生类和本科类报考,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按专科类报考,未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按专科类报考;具有本科学历的代课人员可以自选本科或专科类报考,本科以下学历的代课人员按专科类报考。
对已报名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论是考前、考中、考后一经审查发现或举报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