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选)聘427名机关工勤人员和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社保局审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机关工勤人员和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选)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有98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426名,1个市级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1名。具体招(选)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选)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
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选)聘范围。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选)聘考试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公共科目及职员岗位专业科目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勤岗位专业科目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专业科目的现场报名在招(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详见附表)。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