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今年我县将面向全市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教师81名,其中中学教师50名,农村小学教师3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考聘条件
1、漳州市户籍(其中生物、地理、历史专业不限) ,漳州生源应届毕业生和现在诏安支教人员视同漳州户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2年7月至1980年6月出生)。
3、符合专业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6、身体健康。
三、考聘具体要求和职位人数
(一)中学教师50名(学历本科以上):
语文4名 数学3名 英语5名 物理5名 化学3名 地理8名
历史6名 生物8名 音乐2名 美术2名 计算机4名
(二)农村小学教师31名(学历专科以上):
语文11名 数学11名 英语5名 音乐2名 美术2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报考费及应交材料
1、报名时间: 2010年4月23日—5月6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诏安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考费:
4、应交材料:
(1)历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
(2)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应于2010年7月31日取得毕业证书、报到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提交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退回原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相片3张。
五、考试分数(笔试、面试)100分
1、笔试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笔试总成绩占50%。
2、面试由县统一组织,面试总成绩占50%。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1、根据报考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并按报考职位数1:1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三支一扶”的支教人员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加5分。
3、考生录用成绩出现并列时,同分同上。
4、出现岗位空缺,按同类同专业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中小学招聘人数不满时,分别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受专业限制依次递补。
6、体检、考核合格者给予聘用,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到缺编的中小学任教,按报考职位的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给予续签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列入编制、工资基金管理,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应在本县教师岗位服务5年以上,否则予以解聘合同。
3、聘用人员的食宿等生活方面自行解决。
八、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