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公务员局 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和《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教考务[2010]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2010年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含中职)教师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和人数
学段及学科、职数 |
中学 |
小学 |
职专 |
学科 |
职数 |
学科 |
职数 |
学科 |
职数 |
|
英语 |
1 |
英语▲ |
6 |
财会 |
1 |
历史 |
1 |
音乐 |
3 |
市场营销 |
1 |
地理 |
3 |
信息技术 |
5 |
电子电气 |
1 |
生物 |
1 |
科学 |
2 |
机械制造 |
1 |
化学 |
1 |
体育 |
1 |
旅游 |
1 |
音乐 |
1 |
美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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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技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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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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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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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技术
(教育技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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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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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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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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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备注:标有“▲”的小学英语和美术各1名职数用于免试招聘在东山县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
二、招考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2.专业对口,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
3.具备规定的学历要求和相应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以及拟聘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
(二)招考范围
1.中学教师招聘:2007年以来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小学教师限招聘以下人员:2007年以来毕业且尚未就业的东山县生源或东山县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007和2008年经县政府同意(财政支付工资)聘请的12名小学代课教师。
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招聘:2007年以来毕业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财会(应具备会计证)、市场营销专业限招东山县生源毕业生。电子电气、机械制造、旅游专业不限生源地。
(三)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三、笔试报名
1.报名时间: 2010年4月23日至5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五一节放假三天不接受报名)。应聘者必须提供准确的报考信息。
2.报名地点:东山县教育局人事股(县教育局三楼)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持经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到本县自考办(县教育局五楼)办理笔试的报考手续。
4.报考收费
教师招聘考试考务费收取,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报考缴费后,不论是否在该考点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5.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用钢笔填写《2010年福建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并提供如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到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尚在办理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并提交普通话水平合格证书);
⑤《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提供经所在院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
⑥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到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⑦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
(2)应聘者只限报一个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招聘岗位,愿意服从统一调配应在《报名登记表》有关栏目中填写清楚。
(3)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不予报名。
四、笔试内容、地点和时间
1.笔试内容:中学和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时间: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5月29日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5月29日下午3:00~5:00。
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招聘笔试参加漳州市教育局组织的统一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和内容具体见漳州市教育局新教师招考有关公告。
五、笔试成绩计算与发布
应聘中学教师岗位的东山县生源毕业生笔试成绩另加5分。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附加分。
考生可于6月下旬在省自考办相关网站凭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双重验证后可以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六、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人事局负责组织。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及其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由县教育局、人事局负责组织。体检入闱人选根据总成绩(招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结合实际需求,经县教育局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的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事局审批,由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教师见习试用期一年,纳入编制内管理,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八、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应聘的毕业生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它
1.此次招聘中小学教师,县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县各中小学,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2.招聘结果登陆东山县教育网./和东山人事人才网http://www.fjdsrc.com/查询。
3.本方案由东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6-5889391、5889339
监督电话:0596-5880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