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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宁化县2010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公告
来源:福建教育厅 2010-4-9 编辑:zhoupanyu 【字体:小 大】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文件精神,经宁化县人民政府同意,2010年宁化县拟公开招聘新任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文件精神,经宁化县人民政府同意,2010年宁化县拟公开招聘新任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新任教师40名(其中,中学25名、小学和幼儿园15名),具体学科为:

中学25名:数学2、英语2、历史3、地理4、生物4、物理1、化学1、信息技术1、音乐3、美术2、体育1、心理健康教育1。

小学(含幼儿园)15名:英语5、音乐2、美术2、信息技术1、幼儿教育4、特殊教育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所有报考对象应为宁化籍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先报名,待领证后提供)。如无本县生源的紧缺专业可放宽至三明市生源毕业生。具体条件如下:

1、中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2008届至201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与所招聘学科对口。

(2)具有师范类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毕业生(以下简称“硕士研究生”)。

2、小学:2008届至201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且所学专业与所招聘学科对口。

3、幼儿园:2008届至201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艺术、音乐等大专及以上毕业。

三、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硕士研究生、福建师大和厦门大学师范类本科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优秀毕业生”)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其余的报考对象,须参加福建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公开招聘统一笔试。

1、笔试内容及要求

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

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2、笔试成绩计算与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与考人数参加面试;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同一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内容及要求:

面试由宁化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形式为专业面试(说课)和综合面试(回答提问)二项。

1、硕士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专业面试以说课或技能考核为主,报考中学教师的面试内容为初中起始年段相应学科的教材;报考小学教师的面试内容为小学高年级相应学科的教材。报考幼教、音乐、美术、计算机学校教师的面试内容为技能考核。综合面试主要回答评委的提问,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和素质。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面试占50分,综合面试占5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聘。

四、考试时间、地点

1、考生报名时间及要求:4月23日—5月6日(其中五一节放假三天不接受报名)。具体按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201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教考务[2010]1号)文件要求执行。

2、笔试时间: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5月29日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时间:5月29日下午3:00~5:00

3、笔试地点:以省教育厅的安排为准。

4、面试时间、地点:暂定6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5、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五、录聘办法

1、录用成绩计算办法:录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并根据计划招聘学科人数1:1比例确定录聘人选(面试不合格者除外)。因各种原因,招聘岗位有剩余名额时,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可从其学科的落选人员中依成绩从高到低适当调剂。

2、硕士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经统一面试、考核后,若报考同一学科仅有1人,且成绩合格的,即予直接录聘;若报考人数多于学科招聘计划人数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择优录聘。

3、录聘人选的名单及相关情况在宁化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示。若在公示期间有发现拟录聘人员弄虚作假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经核实,即取消录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即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天内未与县教育局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4、拟录聘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有关体检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6、录聘的毕业生报到时,均应向县教育局出具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否则将取消录聘资格。

六、录聘人员安排

1、录聘的毕业生由县教育局根据学科教学需要,统筹安排在城乡中小学校、幼儿园任教。

2、新招聘教师均按聘用合同管理并实行服务期限,要与用人学校签定聘用合同,服务期未满五年的不得调动。

本公告由宁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宁化县教育局人事股:0598-6821293

宁化县教育局自考办:0598—6823165

 

                                 201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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