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2012年第六次市长办公会议精神,现就我市2012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幼儿园教师40名、小学教师110名。具体招聘学科、人数及要求详见《南安市2012年招聘新任教师职位情况表》(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
1、南安市生源毕业生;
2、泉州市生源的幼儿(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3、福建省生源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
南安市生源,指就读全日制高等院校前户籍在南安市的,或报考前(2012年3月31日前)户籍在南安市且现为南安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福建省、泉州市生源按此原则类推确认。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待就业毕业生;
3、具备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
4、除小学音乐、美术职位外,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和幼儿教育必须是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7、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违反计生和曾被开除公职(含自动离职、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