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全省统考)
1.笔试科目和时间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4月21日上午。
专业知识考试:4月21日下午。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于5月10日前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eeafj.cn)向应聘者本人公布并通知相关市、县(区)教育局。
4.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60%。
(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及格线为满分值的60%(即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满分150分,及格线为90分)。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及格线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由龙岩市教育局通知考生或登录龙岩教育网(www.lysjyj.gov.cn)查询。联系电话:2321341、2330265
面试方案另定。
六、聘用
1.考试成绩计算办法。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成计算。考试成绩在龙岩市教育局公示栏公示或登录龙岩教育网上查询。
2.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并列分数的,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定。
3.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龙岩市教育局组织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依名次递补。
4.聘用
①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②招聘的新任教师进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
③招聘的新任教师实行试用期,时间一年,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龙岩市公务员局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龙岩市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