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开选调的范围
广州市(包括增城、从化、番禺、花都)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三、公开选调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2010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务员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本人独立起草的有代表性文字材料或发表文稿复印件3篇(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上述材料请以电子邮件(jldu73@hotmail.com)及交换方式或邮递方式提交,不安排现场报名。邮寄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市府大院5号楼西座6楼人事处收,邮编510032。
3、报名时间:2010年7月19日至8月2日(邮递方式按邮戳为准)。
4、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市国资委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参加笔试及面试。
(二)笔试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初定在7月下旬,主要测评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三)面试
通过笔试的人员,由市国资委人事处电话通知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初定2010年8月中旬,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核,请参加面试人员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照2张。
面试由市国资委统一组织,主要测评报考者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组织考察
确定人选后,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考察资格),体检合格后,向原单位发出考察函,在征得原单位同意调出的前提下(原单位不同意者取消考察资格),由我委组成考察组前往原所在单位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过程中同时复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组织考察时间初定在8月中旬。
(五)录用
1、市国资委决定任用后,在选调人员工作单位公示7天。市国资委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选调职位可以空缺。
2、对研究确定的选调人选,由市国资委人事处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调动及任职手续。
联系人:杜景来,王耿文;联系电话:83125617,83125773。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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