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东地区公办教师及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招聘计划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经广东地区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同意,有关市县人事局、教育局、卫生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育及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报名应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要求县市公办中学教师招聘岗位
招聘职位人数应聘要求
语文教师26名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有志从事教育工作的优秀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
2、有奉献精神,无违纪行为,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女身高1.55m以上,男身高1.65m以上;
3、2011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含2008、2010年毕业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英语、数学教师各12名
思想政治教师18名
物理、化学、地理各18名
历史、生物教师各16名
音乐、体育、美术各14名
县市公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招聘专业人数应聘要求
临床医学24名本科学士学位以上,男生16名,女生24名,身体健康。
护理学20名大专以上学历,限女生,形象气质好,身体健康。
麻醉B超、医学影像、医学检验专业各23名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以上职位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者报名时下载并填写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后连同《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的影印件(有资格证书者亦请提供)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等应聘材料以附件方式发送到电子邮箱hunbys@yahoo.cn等待审核,
邮件标题须注明: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格式不符不予接收。相关资料原件面试时需提交验证。所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者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本次招聘所发布的招聘岗位均带国家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录用后由招考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2、正式录用后统一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聘者凭就业协议书回学校或当地转档案和迁户口,正式签约前除须签订《就业推荐协议书》外,免收任何费用,通过考试并签约后,需交纳一定的辅导推荐费用。
3、初审通过后将采用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笔试及面试事宜,应聘者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后须在两天内回复电话进行应聘确认,未进行电话确认视为放弃应聘。(另有2012年广东省考公务员预录名额正在接受申请)
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0-8772517787631594传真:020-87725315直线咨询:13825198447罗松老师(确定应聘前,请拨此手机确认)(罗松老师——国家高级职业指导师执业证书编号:0918000005100026)(每天21:30分以前接受咨询,午休时间一小时拒绝接受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