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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东莞理工学院下半年公开招聘60名人员公告
来源:东莞理工学院 2011-12-14 9:37:10 【字体:小 大】

东莞理工学院是广东东莞的第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省市共建,以市为主,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任名誉校长。学校于1990年筹办,1992年4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变更为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5月获批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08年5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良好成绩,2009年2月获批成为广东省立项建设的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0年6月我校与清华大学、上海交大等61所高校一起被批准为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开招聘6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共招聘60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广东省、东莞市和我校规定的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栏、中国教育在线、中国高校教师招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专业对口、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程序
(1)登陆东莞理工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GKZP.dgut.edu.cn)注册并报名。
(2)按要求在东莞理工学院公开招聘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将需提交的全部应聘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上传到公开招聘系统。
未按要求在报名系统报名的,视为无效。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
自公布日期起至2011年12月30日止。报名截止时间以在报名系统上提交信息的时间为准。
4、联系方式
人事处通讯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523808;联系人:邝老师、危老师;联系电话:0769-22861078;电子邮箱:dgutrsc@163.com
(三)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我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栏予以公布。请报名者届时登陆网站,查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按时到学校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
1、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理论实践及研究成果,应聘人员可自选题目。
2、面试:面试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专业组面试,采用现场方式进行;第二阶段为学科组面试,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
3、成绩计算方法:试讲、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按试讲占50%、专业组面试和学科组面试各占25%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80分以上(含)为合格。
对考试合格的应聘者,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进行体检。
(五)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和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栏进行公示。
如因体检或其它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人事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九)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的最高学历、学位须于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取得学位或未能按时毕业的,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在东莞理工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入职前,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等须进行鉴定、登记。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年龄要求:学科带头人50周岁以下,教授(正高)45周岁以下,副教授(副高)40周岁以下,博士33周岁以下。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应聘者年龄的计算以本人身份证上记录的出生日期为准,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四)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毕业院校均不作“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要求,职称不受岗位要求限制,年龄要求放宽5年。
(五)科研机构毕业和特殊专业(外语类、体育类、艺术类等)的博士研究生,毕业院校均不作“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要求。
(六)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栏查询。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http://rlzyj.dg.gov.cn/
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dgut.edu.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2861078
电话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
1.东莞理工学院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2.应聘人员需提交材料清单
东莞理工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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