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应试人选应在笔试前1天上午9:00-12:00到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敬业楼五楼报告厅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纪检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含暂缓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两年论文或著作原件;
(5)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6)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7)《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请登录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处下载(http://www.gdcs.com.cn)。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养、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2.笔试
(1)笔试定于2012年4月24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心理学基本理论的认识及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认识等等。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仍未能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3)笔试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进入面试(试讲)。
3.面试(试讲)
(1)面试(试讲)定于 2012年5月8日上午8:30分开始。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时间为一节课。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10分之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准备课件、教案等辅助教学。
(2)面试(试讲)成绩以各面试(试讲)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为准。面试(试讲)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之附件《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产生差额,由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七)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拟定考察人员,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采取实地或信函的方式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