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能测评
根据《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75号)精神,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
报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1、体能测评时间:10月29日8∶30开始测评。体能测评与面试交叉进行。根据考生抽签序号,同一考场前1至13号考生上午面试,下午参加体能测评;14至24号考生上午体能测评,下午面试。
2、体能测评地点:广西警官学校(南宁市长岗路三里3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
男性: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女性: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四)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成绩评定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3、除纵跳摸高外,其他体能测评项目只能测试一次,测试成绩为体能测评最终的成绩。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三次。
4、体能测评所需运动服装、运动鞋由考生自备。
5、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