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一)体检人选的产生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折算后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报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必须体能测评合格)。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11年11月1日上午7:50前集中。
体检集中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大院(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号)。
(三)体检费用
考生体检费用自理,每人约300元(以体检医院收取费用为准)。
(四)注意事项
请考生准备本人近期免冠半身2寸彩色照片两张,并于体检集中时交给工作人员。
联系人:严翰卿。
联系电话:0771-5849131。
广西司法行政系统 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53.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