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凯里经济开发区人才队伍建设,强力推进凯里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经工委、管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3名硕士研究生到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为做好引进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引进的范围和对象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凯里经济开发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2009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2007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